EB-1A(职业移民第一优先):杰出人才
适用于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持续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的人士。EB-1A 不要求事先获得雇主 offer,也不需要劳工证。
常见证明方向
- 国家级/国际性奖项,或满足法规列举的多项替代标准。
- 行业协会高级会员资格、主流媒体报道、评审经历、原创贡献、学术发表等。
- 高薪酬、关键岗位任职、艺术商业成功等可比证据。
若标准与职业属性不完全对应,可提交具有可比性的替代证据。核心在于证明申请人处于领域顶尖少数,并将在美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。
Visa Knowledge Ba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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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持续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的人士。EB-1A 不要求事先获得雇主 offer,也不需要劳工证。
若标准与职业属性不完全对应,可提交具有可比性的替代证据。核心在于证明申请人处于领域顶尖少数,并将在美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。
适用于在特定学术领域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教授或研究人员,通常需要美国雇主提供永久研究岗位或终身/终身轨教学岗位。
适用于符合跨国调派逻辑的经理/高管人选,常与 L-1A 阶段衔接。该类别同样不需要劳工证。
EB-2 面向高学历专业人士或特殊才能人士;EB-3 面向本科专业人士、技术工人及其他工人。多数雇主担保路径需先完成 PERM。
EB-5 通过资本投资与就业创造获取永久居留路径。传统直投与区域中心项目在就业计算和项目结构上有所不同。
亲属类移民包括直系亲属(通常无年度配额限制)与家庭优先类别(存在年度配额与排期)。
H-1B 适用于专业职位(specialty occupation),通常要求受益人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本科或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力)。
L-1A 用于跨国公司经理/高管调派;L-1B 用于具备公司专门知识的员工调派。适合跨境企业扩张美国业务。
O-1 面向在科学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、艺术或影视行业具有突出成就者,是常见的高能力人才临时工作路径。
J-1 覆盖广泛的交流访问类别(如学生、研究学者、教师、实习/培训等),停留期限由具体项目规则和 DS-2019 决定。
Consult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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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19200 Von Karman Ave, Suite 400, Irvine, CA 92612
主办律师:卜湘漪(Charlene Bu)。页面信息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